关于组织党员群众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作者:

党政办公室

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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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院办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党员群众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党员群众注册使用“学习强国”APP,2月15日前实现党员注册使用比例100%,其他干部职工50%以上,并于每个工作日下午14:30以前将“学习平台工作日统计表”(附件2)上报到所党政办公室。

  附件:关于组织党员群众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pdf.pdf   

  党政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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