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蜂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作者:

宗德琴

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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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蚕蜂所2017年9月22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所领导、所党委委员、所纪委委员、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夏培康主持。

  会上,所党委副书记、所长黄平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云农院发〔2017〕100号)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十严禁”的通知》(云农院发〔2017〕103号)精神,并进一步强调了6月20日院科研项目经费审计专题会议纪要。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耿玲德传达学习了《云南省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云纪通报〔2017〕14号)、《云南省纪委关于对八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云纪通报〔2017〕18号)和《院党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苏桄平等4名同志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通报》等文件,进一步强调了9月8日由汪副院长组织召开的分管处室、联系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党支部、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院纪委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坚决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节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节日贺卡、明信片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做到“三个绝不”,即:绝不收受利益相对方送给的财物;绝不接受利益相对方的请吃、请玩;绝不向利益相对方泄露有关秘密。

  会议要求,一是全所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做好个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书记、所长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所领导负分管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负党支部、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实责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三是要做好思想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化、日常化,要“像做广告一样”深入人心,要经常扯扯袖、咬咬耳;四是要加强痕迹管理,做好平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资料,加强监督和考核。(审核人:耿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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